律师解析:根据具体的规章制度,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阐述: 第一种情况是在未满十八岁这一特定阶段内,如需更换姓名,应当由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向相应的户籍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更名申请;而对于已经成年的人士而言(年满十八周岁),若是希望对自己的姓名进行变更,则应由申请人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更名申请报告以获取批准。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